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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動態日前,國務院安委會印發了《煤礦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根據方案要求及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結合我省實際,貴州省安委會制訂了《全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計劃》和2個專題實施方案、14個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本文將選取煤礦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進行分析)
其中煤礦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指出,將用3年時間,分4個階段完成煤礦安全專項整治。以確保到2022年,30萬噸/年以下煤礦全部關停退出,正常生產建設煤礦數量減少到600處以內,大中型煤礦產量占比達到80%以上;一、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達標煤礦占比80%以上,采掘智能化工作面達到30個以上,有智能化工作面的礦井產能達到2000萬噸/年以上,智能煤礦推動建設至少1處,推動煤礦機器人現場運用;監管監察執法效能顯著提升,所有正常生產建設礦井基本實現遠程監管監察;確保全省煤礦事故總量及煤炭百萬噸死亡率與2019年相比均下降40%。
方案強調,要推進落后產能淘汰退出。一是深入推進災害嚴重和落后產能煤礦淘汰退出。持續推進災害嚴重煤礦淘汰退出。加快全省長期停產停建煤礦分類處置。嚴格落實淘汰退出煤礦監管措施,嚴防死灰復燃。
二是規范小煤礦技改擴能。編制煤炭資源優化配置方案。對兼并重組方案已批復為保留、仍未啟動30萬噸/年及以上系統建設的煤礦,督促抓緊辦理建設項目審批手續,并于2020年12月底完成初步設計和安全設施設計審批、環評等手續。在2020年12月31日前仍未報送初步設計和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申請,或不按批復設計施工、邊建設邊生產的,取消兼并重組保留資格。
三是嚴格準入門檻。從嚴審批新建和改擴建后產能低于60萬噸/年的低瓦斯、高瓦斯煤礦項目;停止審批新建和改擴建后產能低于90萬噸/年的煤與瓦斯突出煤礦;停止審批新建開采深度超1000米和改擴建開采深度超1200米的大中型及以上煤礦,新建和改擴建開采深度超600米的其他煤礦;停止審批新建和改擴建產能高于500萬噸/年的煤與瓦斯突出煤礦,新建和改擴建產能高于800萬噸/年的高瓦斯煤礦和沖擊地壓煤礦。
四是規范產能核定工作。嚴格落實《煤礦生產能力管理辦法和核定標準》,對違規核增產能項目進行清理;支持優質產能釋放,對僅通過增加采煤工作面個數提升生產能力和存在采礦、用地、環保等方面違法違規問題的煤礦增加產能不予認可。
方案強調,要將“打非治違”貫穿煤礦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全過程,同步推進實施,重點打擊整治停工停產煤礦違規復工復產、礦井違規托管,采掘工程違規承包等15項突出問題和違法違規行為。
同時,還要進一步強化對煤礦安全生產中介服務事項的事中事后監管。加強對中介機構資質的動態監管,建立中介機構誠信體系;建立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中介機構監管機制,實施不良信息記錄和“黑名單”制度。加大對中介機構服務產品質量抽查和違法違規處罰力度,并將處罰結果及時錄入安全評價機構查詢信息系統。
方案強調,要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和政府領導責任。督促重點產煤市縣配備熟悉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干部分管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明確每一處煤礦的日常安全監管主體,中央企業在黔所屬煤礦安全監管不得交由縣級及以下部門負責,并按屬地監管原則落實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制度。
同時方案還明確了從業人員資格,要有序推進井下勞務派遣工的清退、劃轉工作,2021年取消井下勞務派遣工。實施煤礦新型學徒制和招工招生一體化。完善煤礦主要負責人等關鍵崗位人員安全培訓考核管理辦法,實施班組長安全技能提升專項培訓。
此外,方案還指出,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積極爭取煤礦安全改造中央預算內投資,用好煤礦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地方黨委政府要在資金、政策方面積極支持煤礦企業持續深化重大災害治理,確保中央、省級獎補資金及時落實到企業、到項目。在貴州省煤礦安全生產“十四五”規劃中列項建設一批瓦斯綜合治理、火災防治工程和區域性隱蔽致災因素普查項目,并加大對在線監控和信息化執法平臺建設的支持。暢通群眾舉報渠道,對群眾舉報重大隱患和違法行為核查屬實的,及時兌現舉報獎勵。
貴州省安委會制訂了《全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計劃》和2個專題實施方案、14個專項整治實施方案